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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2026年度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 普法责任清单
时间:2026-03-2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 | |

2026年度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

普法责任清单

责任单位(盖章):宜春市人民检察院

重点普法对象

社会大众、机关干部、未成年人

重点普法内容

共性普法内容
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习近平法治思想、总体国家安全观,宪法、民法典等法律法规,2026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,党内法规等。

个性普法内容

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

责任处室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

第一检察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

第二检察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

第三检察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》

第四检察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五检察部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

第七检察部

本部门本单位2026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

具体内容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活动形式)

完成时限

3月15日前在文化艺术中心开展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普法宣传、法律咨询等活动

3月31日前

4月中旬在宜春市看守所开展普法活动,发放法律宣传册、提供法律咨询等

4月30日前

平安建设宣传月期间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、法律咨询等活动

4月30日前

5月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送法进社区、进学校及检察开放日活动

5月31日前

6月在校园、公园、社区等开展禁毒宣传、禁毒知识问答等活动

6月30日前

6月开展进校宣讲、参观未成年人教育基地、模拟法庭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,针对未成年人开展防性侵、防欺凌法治宣传

6月30日前

进社区、学校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

12月31日前

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宪法宣誓、送法进学校等活动

12月31日前

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

活动

具体举措

完成时限

开展2026年“平安建设宣传月”活动

4月30日前

开展2026年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活动

5月31日前

开展2026年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

12月31日前

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

线下:法治长廊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;

线上:“宜春检察”微信公众号、抖音号

组织保障

分管领导:付慧玲、陈元庆、易千

责任科室: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、第四检察部、第五检察部、第七检察部

普法联络员:黄瑀歆联系电话:183070505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