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6日,市检察院召开党组(扩大)会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市委有关要求,动员部署市院机关学习教育工作。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乐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指出
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,也是“十五五”开局起步的关键举措。全体检察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,不断增强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。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、深化党的自我革命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检的重要举措,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、做实检察为民的必然要求,作为深入践行“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”重要指示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。
会议强调
要深刻理解、准确把握、全面落实“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”的总要求,坚持聚焦主题、简约务实,一体推进学查改,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。要坚持学有质量,聚焦“四个深入学习”内容,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,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。要坚持查有力度,对照政绩观偏差情形,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紧盯检察履职办案关键环节、重点领域,着眼政绩观偏差把问题找准、把根源挖深。要坚持改有成效,聚焦中央明确的重点方面深化整治,统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,奔着问题去、盯住问题改,确保改彻底、改到位。
要加强组织领导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。市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,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机关党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作用,各责任部门当好参谋助手,推动学习教育工作落实落地。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,同完成宜春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防止学用脱节“两张皮”,用做的成效来检验学的成果,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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